黑车乱收费「车费翻番又加价一路坐了4辆黑车」

市民田先生前几天从长春出发到辽源办事,没经得住忽悠,在高速客运站门前上了一辆“黑车”,这一上车不打紧,没想到,结果先后乘坐了四辆车,最后还多交了一倍还多的费用,究竟咋回事?

11月27号,田先生准备从长春到辽源出差,原本要到长春高速客运站坐客车,可刚到车站门口,就被一名陌生男子拦住了。

“当时一进门口的时候,就有个司机他说你去哪儿,我说我上辽源去办事,他说你坐我的车吧,我这车差一位了,我马上就走,我说多少钱,他说跟客车价一个价,他说44块钱,我说那行吧,就坐这车,因为我觉得他说马上就走。”田先生说,男子的车,特征他没记住,就是台普通的5座轿车,其实他心里也明白,这并不是正规营运车辆,但因为着急,他还是上了车,此时车上已经有两位乘客,可司机并没有立刻开车,而是继续等待,过了一会儿来了辆灰色轿车。之前的司机便告诉田先生,要给他换辆车,可没坐几分钟,田先生又被换到一辆白色的车上。

田先生说,就这样,还没有出长春市,他就先后乘坐了三台车,最终这辆白色轿车带着他们驶上高速,可是,当车刚到辽源的高速路口,司机又停了下来,一位戴着墨镜的男子表示要收车费。田先生给对方100元钱,找回20。田先生问,之前讲好的价钱是44元,对此,对方表示,还有“喊活费”。

因为着急办事,更不愿惹出麻烦,田先生付了钱,跟着车走了,但在路上,这辆车的驾驶员告诉他这辆车只能到东丰县,到辽源需要再加30元钱。没办法,田先生又给对方30元。就这样,田先生从长春到辽源,总共乘坐了4辆车,车费花了110元。

工作人员表示,一旦情况查实,无从业资格证或安排无证人员从事城市公共客运驾驶活动的,按照《吉林省城市公共运输管理条例》规定,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对驾驶员和经营者均给予不同程度处罚,最高罚款可达三万元。同时,城市速递也提醒市民,不要选择非法营业车辆出行,否则时间、费用甚至是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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