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起
宁德市失业保险待遇调整
失业保险金上涨啦
根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税务局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60号)精神,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统一调整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
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从1267元/月-1448元/月,调整为1629元/月;
霞浦县、古田县、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柘荣县从1162元/月-1328元/月,调整为1494元/月。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沿用之前标准,按最低工资的60%发放,即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1086元/月,霞浦县、古田县、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柘荣县996元/月。
累计参保缴费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方法如下:
线上:下载“掌上12333”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
线下:向各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
蕉城区 0593-2869237
古田县 0593-2161680
屏南县 0593-3322339
周宁县 0593-5621961
寿宁县 0593-5522660
福安市 0593-2132291
柘荣县 0593-8353117
福鼎市 0593-7961177
霞浦县 0593-8881883
宁德市本级(含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0593-2968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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