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导师怎么收费「情感导师全程指导还代聊六千一月包复合网友前男友值这个价吗」

“断弦犹可续,心去最难留。”

姑娘小朱在失恋之后 想要和前男友重修旧好

却苦于自己笨嘴拙舌 不知道如何开口

便花钱找了网上的“情感导师”出谋划策

结果一番折腾之后 男友没挽回

钱也退不回来了?!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一起来看:

分手后想挽回

姑娘花6千请高人相助

小朱姑娘工作五年了,跟前男友谈了两年恋爱,因为性格不合、加上各种生活矛盾,9月底两个人分手了。

经过一番联系,“小鹿情感”的销售人员加了小朱的微信,向她推荐了6000块钱的中级服务,时限是一个月。销售人员还在微信中强调,“只要好好配合,就可以成功”,冲着这句话,上个月6号小朱付了6000块钱,跟情感导师加了微信。

导师团全程指导还能“代聊”

发来的却全是模板

小朱说,当时情绪也不是很稳定,很崩溃,她(导师)那些诱导的话,让我觉得有希望试一下。

最让小朱动心的是,服务内容中包括代聊,简单来说,就是前男友给小朱发来信息,小朱只要复制或者截图给情感导师,情感导师就能编出一段话,让小朱用来回复前男友。

可真到了沟通的时候,情感导师就给小朱发来几千字的沟通教程,或者是固定的聊天模板,对于性格腼腆的小朱来说,这些方法都没什么效果。

二十天后挽回无果希望退款

对方答复:超过15天不能退

眼看一个月期限过了二十天,还是没法挽回前男友,小朱向情感导师提出退款,对方再也没有回过微信,玩起了“消失”。

再拨打“小鹿情感”客户服务中心的400热线,客服人员表示,订单页面上已经注明“15天协商退款”,既然超过了时限,6000块钱肯定不能退。

小朱觉得自己是被骗了:“我要退款,客服说因为我是第20天投诉,已经超过15天的退款期,我根本不知道退款期是15天!”

“小鹿情感”:没有承诺一定可以挽回

而小鹿情感”客户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在电话中承认,“15天协商退款”这一条,在订单页面上的位置需要调整:“(一般消费者很难发现,下面还有这样一个条款)您反馈的情况,我们正在调整,想把这个东西放大,放到更醒目的位置。”

关于先前的承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承诺小朱一定可以挽回前男友,至于情感导师的服务有没有问题,平台正在调查核实。

小鹿情感客户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我们说可能帮朱女士做一个全面提升,朱女士可能通过其它一些社交平台,在发布她认为很有效的言论,导致我们跟导师协商也不是特别顺畅。”

对于“小鹿情感”方面的解释,小朱表示难以接受,她已经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

网友热评:前男友值这个价吗?

阿威Timi:直接6000给前男友没准都成了!

Tien甜甜:我前男友不值6000,60我都要考虑一下,想买这个服务的姑娘,买之前仔细想想你前男友值不值这个价。

杨曦:咳咳咳,姑娘,花6000去挽回一个前男友,不如花点钱打造自己,提升自我!离你而去的都不爱你的,何必要吃这个回头草?当你更优秀的时候,还怕没男朋友吗?千万要记得,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Digo:小姐姐,别难过,我也是跟你差不多时间买的课程。足够也没挽回我女朋友,当买个教训吧感情的事没人能插足的。

Ramend:哪里都充斥这种,我就问问哪里可以举报这些。

黑白:原来真有爱情买卖!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 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提供的服务内容也是五花八门

聚焦本案 当事人小朱能不能要求退款?

她又可以怎样维权?

一起来听听专业律师的分析:

夏前生“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聿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部负责人,杭州律协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杭州市滨江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律师。专业从事电商法律服务,包括网店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跨境电商法律服务。擅长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电商企业股权架构、电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如果平台在为朱小姐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违反约定的行为,未能实现承诺为朱小姐所做的全部服务内容,则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平台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朱小姐损失等违约责任。

鉴于本案中还涉及“15天协商退款”格式条款的问题:根据《合同法》中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很显然本案中的平台经营者的格式条款并不符合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认定为无效条款。另,朱小姐如果有证据证明平台公司在提供服务中存在欺诈行为,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平台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朱小姐已经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希望能得到圆满的解决。如果相关职能部门未能调解处理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朱小姐依然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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