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丧葬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02号),从2012年3月1日起一次性丧葬费统一调整为6000元。铜山区从2012年3月1日起,丧葬费由4000元调整为6000元(徐州市由5200元调整为6000元)。
2、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02号),从2012年3月1日起调整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含所辖县(市)、区)16000元,南通、扬州、泰州(含所辖县(市)、区)1500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含所辖县(市)、区)14000元。铜山区一次性抚恤费由4000元调整为14000元(徐州市由5200元调整为14000元)。
3、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关于调整企业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481号),从2013年1月1日起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计发基数调整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五市(含所辖县、市、区)2300元,南通、扬州、泰州(含所辖县、市、区)三市205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含所辖县、市、区)五市1700元。
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发放标准:供养1 人的,每月按计发基数的1700*20%=340元发给;供养2 人的,每月按计发基数的1700*30%=510元发给;供养3 人及以上的,每月按计发基数的1700*40%=680元发给。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的发放标准:供养 1人的,计发基数乘1700*6=10200元;供养 2人的,计发基数乘1700*9=15300元;供养 3人的,计发基数乘1700*12=20400元。铜山区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计发基数由1200元调整为1700元(徐州市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计发基数由1300元调整为1700元)。
注:参保单位由社保基金支付,未参保单位由企业支付。
4、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能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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