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新中国十大巨贪,反腐一直在路上#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今天带大家盘点下新中国十大巨贪。

1.【余振东】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伙同许超凡、许国俊贪污、挪用公款,任职期间把4.83亿美元转移到国外,自己逃往美国,最后通过引渡,将其逮捕入狱!

2001年查获其共敛财40个亿!居贪腐数额首位!却只被判有期徒刑12年......2004年,不仅不能按中国法律惯例和游戏规则来审判了,甚至连国际惯用的“终身监禁”也绝对不可能实施了,出现了与中国乃至全球各国司法、法律界“一系列”尖端、惊天动地、绝无仅有的历史性重大冲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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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赖小民】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他有个独特外号“三百”,据说他的车辆、房子、情人数量都超过一百!而且一百多位情妇还都住在同一小区,如此劲爆的故事情节导演都不敢演。查获贪腐资金合计17.88亿。

最终也因贪污罪、重婚罪、受贿罪数罪并罚于2021年1月5日被判处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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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清洲】1990年至1998年任广东省国际信托公司香港实业分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13亿元港币。案发后于1998年11月携巨款逃往泰国。2003年10月引渡押解回中国。但此后再无黄清洲的消息,不少人称这又是一单“烂尾”反腐事件。至於黄清洲结局究竟如何,还有待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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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中生】山西省吕梁市原副市长,长期在山西工作,刚参加工作时,他只是一个仓库保管员,由于会来事,深受上级领导喜欢,后来开始从政,1997年至2013年,被告人张中生利用担任山西省中阳县县长、中共中阳县委书记、山西省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中共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

2021年10月29日,山西省高院公开宣判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上诉案,对张中生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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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赵正永】陕西省原省委书记,他是在退休后被查到的大贪官,可见退休不等于脱离法律管制,2020年1月4日,赵正永被“双开”。是典型的“两面人”“两面派”;纵容亲属肆意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肆无忌惮聚钱敛财,收受礼品、礼金,滥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家人、亲属失管失教等。

2020年7月31日,敛财超7.17亿余元的赵正永,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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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孙力军】原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在纪录片《零容忍》中详细讲述了犯案过程。2021年9月30日,孙力军被“双开”。孙力军被指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质极为恶劣,权力观、在党内大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形成利益集团,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严重危害政治安全;狂妄自大,恣意妄为,大搞特权,疯狂敛财6.46亿。

真是有命贪,没命花,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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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文喜】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4亿余元。2006年,李文喜是时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2021年他落马时已71岁,却还在热衷搞贪腐,贪腐金额之高,让人瞠目。可笑的是,2009年,李文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却自比“门卫、更夫”,自称“信奉和坚持这样一种追求,我就是全省人民的门卫、更夫,让全省父老有个安宁”。可他这个“门卫、更夫”,实则贪婪硕鼠。

2023年1月6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文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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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云公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原总经理,1992年至2016年8月,云公民利用担任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副书记、副董事长,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8亿余元。

2022年6月9日公开宣判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云公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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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董宏】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1999年至2020年,被告人董宏利用担任中共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3亿余元,作为巡视组长,知法犯法,打铁自身都不硬!

2022年1月28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董宏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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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刑云】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1996年至2017年,被告人邢云利用担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9亿余元。

2019年12月3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案,对被告人邢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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