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抗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在全省上下的通力合作下
口罩等医用物资紧张形势将有望加速缓解
765000只口罩
即将抵达辽宁
1月31日,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厅上下多方调动境外资源,积极开拓进口渠道,目前已打通瑞典、美国、韩国、阿联酋、阿曼、俄罗斯、德国、日本等国外采购渠道。目前,预计2月9日前到港的防护用品有口罩76.5万只、防护服1.5万套、护目镜5000只;正在签约中的防护用品项目共10个,其中口罩270万只、防护服3945套、护目镜1000个。
据介绍,为畅通采购流程,省商务厅组织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省财政厅召开协调会,建立我省医用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由省卫生健康委科学统计提出采购需求,省药监局在国外产品质量要件齐备的前提下,特事特办给予资质认定,由省商务厅提出拨款需求报省财政厅立即拨付资金。
此外,为便于进口医用物资存储和管理,省商务厅连夜走访调研后,确定了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为进口医用物资集中存储基地。该企业为东北地区知名医药物流零售企业,物资仓储能力较强。
哄抬口罩物价
罚!!!!!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辽宁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对疫情防控相关用品的价格监督检查,迅速查处一批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
1月31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防控疫情期间
价格违法第一批7大典型案件
这7家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
都被罚了
1
1月24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沈阳市五好大药房塔湾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口罩未按《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调查,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将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2
1月24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沈阳万和益康大药房鸿基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口罩未按《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调查,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将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3
1月27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大连永康堂大药房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2020年1月24日至1月27日期间,将产地为南昌的一次性口罩(10只/袋)销售价格从15元/袋上涨到85元/袋进行销售。
同时该药房涉嫌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所销售的“九州通牌八味益肾丸”,宣传“原价298,现价199”, 所销售的“甘博士牌三肾丸”,宣传“原价164,现价108”。通过调取销售记录,上述商品半年内未有销售记录,当事人行为涉嫌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4
1月28日,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顺城区将军三街慧心平价药房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以38元/个的价格对外销售N95口罩,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N95口罩每个原市场销售价仅为16元左右,该药房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之机,以高于原来2倍的价格高价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涉嫌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抚顺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5
1月28日,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抚顺市生源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站东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作为以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为主的药店,在销售非医用口罩时,没有向消费者说明该产品为雾霾防护口罩及其具体功能,为牟取不法利益,将价格提高到每袋38元对外销售,且该商品的标识上没有标注医疗器械许可执行标准,却宣称“细菌、病毒的过滤率达到99%以上”,同时,也没有标注生产日期。
该药店上述行为构成了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哄抬价格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等相关规定,抚顺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其案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6
1月28日,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本溪市国药控股国大药房顺山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咳特灵片,现场柜台价签是15元/盒,该药品进价7元/盒,该店负责人称于1月19日上调的价格,现价格为29元/盒。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本溪市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案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7
东港市康益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兴园分店以每个35元价格销售口罩和打人的行为引起社会公众不满,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迅速出击,联合调查处理。经查,该药店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及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后,对康益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兴园分店作出如下处理:责令东港市康益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与其东兴园分店连锁经营者张云华立即解除承包经营合同,责令该药房即日起停业整改;对其经营者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以及涉嫌的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组织各地加大监管力度,从严从快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集中公开曝光各地查办的典型案例。
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价格秩序,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与人民群众守望相助,共同战胜疫情。
省市场局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请通过12315进行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及时优先处置。
沈阳公安破获多起
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开展以来,沈阳市公安局组织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全方位严查疫情防控物资进售渠道,加大对借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销售伪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侦破多起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人,依法刑事拘留8人,采取其它刑事强制措施2人。
1月26日,沈阳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和平区南六马路附近高价倒卖一次性口罩。市局经侦食药侦支队与和平分局警力迅速赶到现场,会同市场监督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没收一次性口罩163包(每包100个)。经查,犯罪嫌疑人郝某某(女,50岁)以每包10元的价格购入非医用一次性口罩,并以每包22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1月29日,沈阳警方接110报警称,大东区某医院内超市出售假3M口罩。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当场依法扣押尚未销售的3M口罩25个。经专业部门鉴定,该口罩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通过进一步工作查明,医院内个体经营超市所销售的假3M口罩系从沈阳市某商品批发市场所购。目前,涉案的宋某(女,49岁)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另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月29日,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社区民警在开展防控疫情走访宣传工作中发现,社区居民购买到疑似假3M口罩。获此线索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专案侦查。经查,某个体经营药店通过非正规渠道购入假3M口罩进行销售。目前,警方已对假口罩供货商及3名药店从业人员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沈阳警方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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