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找……”
“我要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我想联系承办法官需要怎么做?”
……
以上问题有没有你想问的?
现在小编整理了一些
高频问题给大家一一解答
1.我不知道我要咨询的事情打哪个电话?
(1)信访接待、再审审查、材料收转窗口、立案调解、查询咨询窗口、诉讼引导、来访群众在案件立案、申请财产保全、举证原则、执行申请、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申请司法救助及其它法律事务方面需要解答、帮助或不清楚应该询问哪个部门的——服务热线:12368。
(2)查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情况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执行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3-7973573)。
2.去法院起诉,我应该携带哪些材料?
首先撰写起诉状:提供双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名称、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等),注明“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范本如下图);
然后提供双方发生纠纷的证据及复印件、其他可能对本人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立案受理七日内通过刷卡、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诉讼费。
3.起诉一定要原告本人到现场吗?
若本人无法到院起诉,可以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或通过公证委托他人代为起诉。同时,原告也可以通过网上立案,实名制邮寄(邮寄地址:福鼎市人民法院玉龙北路266号)等方式立案。
4.我起诉后就能立案吗?
提交材料起诉后,法院会委派调解员对纠纷进行调解,可能会出现三种不同的情况。
(1)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可以共同申请对这份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2)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对方没有按照协议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失败后,案件将转为立案。
5.案件立案后,大概多久能开庭?
我们会先送达给被告,然后依据承办人案件顺序确立开庭时间。开庭传票会电话通知您来领取,如果不方便到庭领取可通过微法院签收送达。一般在收到立案短信之后的十五至二十天左右会安排开庭,具体开庭时间视诉讼材料送达被告情况而定。
6.案件立案后接下来要怎么做?
请先等待,法官会将起诉状及证据副本送达给被告,如果被告有答辩意见,法官也会将被告的答辩意见送达给原告。
7.我收到法院的立案短信,但是这个案子不应由我承担责任,对方凭什么起诉我?
列为被告不代表就要承担责任,是否需承担责任,法官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综合判定。所以,建议您积极应诉,实事求是陈述和举证,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8.我收到了立案短信,但是没有显示开庭时间,如何得知开庭时间?
收到立案短信,说明案件刚刚立案,但是还没有到达承办法官手中。承办法官收到案件之后,会根据情况确定开庭时间,再根据开庭方式以电话、电子或书面等方式通知您开庭时间和地点。
9.调解或判决后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对方有履行期,若在履行期过后还未履行义务的话,可以携带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复印件,由本人到福鼎法院执行服务中心申请执行。
10.财产线索都要我自己提供,法院能为我做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你应当提供财产线索。法院也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并根据需要采取其他调查方式,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进入财产处置阶段,尽可能兑现您的合法权益。
11.我申请执行已经很久了,怎么还没拿到钱?
法院会先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房产登记情况、车辆信息等,看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若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我们会先电话督促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若没有主动还款,我们下一步会对将其上限制高消费名单、张贴督促公告、拘传等强制措施。
当然,也存在部分执行不能的案件,“执行不能”是指案件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已经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实际执行到位。
12.我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无法购买房产,怎么办?
您很有可能被限制高消费了,限制高消费主要是针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予义务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是指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3.我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如何解冻?
被执行人主动自觉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或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申请人向法院书面申请解冻银行卡等强制执行措施,若后续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依照申请人申请或依职权再次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卡,依法追究被执行人拒不还款的法律责任。
您若有其他诉讼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致电我们(福鼎法院院部诉讼服务中心:0593-7919757;0593-7919758;0593-7919759;太姥山法庭:0593-7269889;白琳法庭:0593-7375013;前岐法庭:0593-75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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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07-24